问题 | 法拍房以前有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您在购买通过法院拍卖获得的房产后,正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却意外地发现有其他人居住其中。面临这种状况,您应当如何应对呢?
首先,您可以有针对性地向该房内的住户展示法院所出具给您的竞拍成功确认函或裁决书,以此向他们有力地证明该房产现在确实处于您的所有权之下,并据此请求他们尽快搬离此处。 其次,若以上方法未能奏效,您也可尝试与执行案件中的主审法官进行有效的沟通,请求法院采取强制性的程序来对房屋实施腾空操作。强制迁出房屋或强制退出土地的行为,需由法院院长亲自签署公告,并责令被执行人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相应义务。若被执行人未能按时履行,则由执行人员依法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如果被执行人为自然人,应通知其本人或成年亲属到场;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则应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到场。如有拒不到场者,并不影响执行程序的正常进行。对于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情况,其工作单位或房屋、土地所在地区的基层组织亦应派遣代表参与执行活动。执行人员应将整个强制执行过程详细记录在案,并请在场人员签字或盖章以示确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第二十三条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并于价款或者需要补交的差价全额交付后十日内,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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