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太原新房质量问题怎么解决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众多业主购买的房屋出现了严重的质量缺陷,则他们可以斟酌以下三种手段以进行有效和妥善的处理。首要之事,业主应积极主动地与房地产开发商展开对话和协商,阐述自己真实且具体的需求,期望开发商能够提供优质的保修服务或者实施其他相应的修复措施来解决此类问题。接下来,业主也有权利选择将投诉详情准确无误地报送至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寻求相关机构的介入和调查,同时要求他们采取适当的干预行动以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最后,如果前述两种方法皆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业主仍然拥有合法的权利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以此来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在此,我们要特别强调,无论采取哪种方式,业主都享有通过法律途径进行救济乃至直接寻求司法救助的权利。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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