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分居期间的收入和房产怎么划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夫妻分居期间的收入和房产怎么划分 在夫妻关系处于分居状况下,其在分居阶段的个人总收入,理所当然应当归类于共同财产范畴;同时,若夫妻二人因工作原因而需分处两地,并各自独立管理和运用婚内积累财产的话,应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范围之内。在处理财产分割问题时,双方各自独立管理与运用的部分将归属各自所有。至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方式,既可采取双方协商达成共识的协议模式,亦可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裁判式分割。关于分居时期的财产,如果夫妻双方未对此进行特别约定的话,则该部分无疑应划归为夫妻共有财产之列。 在这样的情况下,夫妇二人既可选择通过协议方式来实现财产的分配,实现自己理想的财产分配方案;同样地,他们亦有权选择以诉讼方式进行财产分割,而法院将会根据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原则来进行合法公正的分配。 然而,如果夫妻双方对此后婚姻生活中财产或分居期间财产进行了特别约定的话,那么分居期间的个人收入便无法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法院也就无权对此进行分割了。但需要注意的是,夫妇双方仍然可以以协议方式来安排此部分财产的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夫妻分居期间借钱不还怎么办 在夫妻分居期内若有一方举债却未予偿还,且此笔债务并非用以维持家庭正常生活所需支出,根据法律原则来说,这并不被视为夫妻间的共同债务。 然而,除非债权人能提出充分的证据来证实该债务确实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而产生,否则另一方配偶通常无需承担相应的还款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在夫妻分居的情况下,个人所获得的收入应视为共同财产,除非双方事先有明确的书面约定。在此前提下,双方可以自由地管理和支配自己名下的财产,而在进行财产分割时,则将归属于各自所有。当涉及到离婚事宜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财产分割问题,法院会根据共同共有的原则进行合理的分配。然而,如果夫妻之间对于财产的归属有特殊的约定,那么在分居期间所取得的收入就不能被视为共同财产,法院也不会对此进行分割处理。但是,即使如此,双方仍然有权自行协商并达成关于财产分配的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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