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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派出所解决房地产延期交房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房地产项目逾期未能如期交付使用,买方有权向开发商提出正式催告。倘若经过催告之后的三个月周期内开发商仍然未能按时完成房产交付义务,那么买方即可向特定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撤销和解,并且要求开发商予以相应的损失赔偿。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十一条明确规定,依照我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即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若卖方不能在合理期限内及时交付房屋或买方未能按期支付购房款项,且经过催告后的三个月内仍未得到妥善解决,此时,买方有权申请解除合同,此项权利应受到法律保护,除非双方另有特别约定。若法律对此无明文规定,或者双方当事人并未就此作出具体约定,则在对方当事人进行催告后,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可设定为三个月。若对方当事人并未进行催告,则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应从买方得知或应当知晓解除事由之日起计算,一年之内必须行使。若超过该期限仍未行使解除权,则解除权将自动失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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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0: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