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房质量问题误工费是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由于非劳动者本人之原因导致所在企业发生停工、停产现象,且此情形持续时间未超过一个工资结算周期之内,则该用人单位应当按照预先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薪酬福利待遇。
然而在此情形下,若劳动者仍能够如常进行工作,那么其获得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区域性的最低工资标准;反之,若劳动者无法继续进行正常的生产劳作,用人单位需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妥善处理。关于工程误工费即窝工费问题,在此特别指出,这主要是指施工方(包括依法分包的施工方)在正式进入施工现场之后,由于各种原因未能按照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开工通知指令或设计规划进行施工,从而导致实际施工进度落后于原定计划进度或合同约定进度,进而使原本按照进度计划配置的施工人员或施工机械设备无法正常投入使用,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1款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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