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绿都地产延期交房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迟延交付问题的解决策略主要包括购房者与开发商进行友好协商,寻求调解服务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若存在违约侵权现象,那么便可请求开发商承担其应有的法律责任并对因此而产生的损失进行全面赔偿。在极端情况下,倘若严重违约使得合同的订立初衷无法实现,购买方有权向法庭申请解除双方签订的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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