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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购买房产退房时的价格是多少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购房者已经缴纳了预定款项(包括定金及认购金),然而尚未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在此情形之下,无论购房者是否注明该笔款项的特定含义或是双方之间并未签订任何明确协议,购房者均有权直接向出卖人或者其代理机构索取所交付的全部款项。
2、若是在房屋建设完毕之后,购房者已经完成入住手续,而卖方出现违约行为,鉴于此时购房事宜已经由双方达成共识并签订了详细的购房合同,因此,根据合同条款中的赔偿规定,购房者可以通过退房方式获得相应赔偿。在通常情况下,违约金的具体金额应与一方违约可能对另一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相匹配,同时,守约方亦有权请求法院适当提高违约金的额度,但是,退房时所承担的违约金总额不应超过总房价款的30%。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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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18:4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