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算首付一部分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购房定金并不等同于首付款,然而其的金额却可被计入首付款之中进行计算。如假设首付款应支付20万元,而当事人在此前已交付定金2万元,那么在正式支付首付款时,当事人只需再支付18万元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明确规定,当债权人履行债务之时,定金应当当做货款的一部分,或者被收回。若给付定金的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执行债务,使得合同的目的无法达成,便无权请求将定金退还回来;反之,若接受定金的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执行债务,使得合同的目的无法达成,则必须向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此外,根据第五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双方可以约定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定金以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具体金额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但需注意的是,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出部分将不具有定金的法律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金额若高于或低于约定金额,均视为对原定定金金额的变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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