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顾村安置房延期交房如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拆迁安置房延迟交房问题的解决途径,可考虑以下两种策略:
1.购房者有权请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2.购房者亦可依法向开发商索求支付违约金或赔偿相应的实际损失。关于延迟交房的具体情况,可分为两大类: 1.正常的延期交房,即由于一些客观因素所致,无法按照预定日期完成交房工作; 2.非正常延期交房,主要是由于出卖方的经济实力不足、相关政府手续存在违法行为且无法顺利办理等原因,导致出卖方无法按期或短期内交付房屋。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当出现下列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二)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通过自身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过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存在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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