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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付两年多新房质量问题怎么解决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可通过友好协商加以妥善处理。若是保修期限尚未终止,开发商须承担相应的维修责任。而倘若业主自行进行修理,修理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亦理应由开发商承担支付。
然而,若遇到除上述之外的其他类型的质量问题,应依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最适宜的解决方案。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1月6日颁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之规定,当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到正常居住使用时,买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此种诉求应予以支持。对于已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卖方负有修复责任;若卖方拒绝履行修复义务或在合理期限内延迟修复,买方则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进行修复。修复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以及修复期间给买方带来的其他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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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2 2:5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