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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开发商的房屋预售合同可以签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法律法规规定,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是不能够签署预售合同的。对于预售房产的开发商而言,必须拥有合法且有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才能从事相关活动;而如若其未能依法获取该证件便开始进行预售行为,那么此种行为无疑是违法的。在此种情况下,与购房者所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将被视为无效,直至诉讼提起之前,该开发商成功取得合法且有效的预售许可证为止,这样方可将该合同认定为有效。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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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3 2:0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