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川成都延期交房是合法的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房交易中,如果房屋交付出现了逾期情况,这并不必然构成违法行为,然而却无疑会导致违约情形的发生。针对该问题,我们需要明确以下几点:
首先,在开发商收到催告后,若能在合理期限内履行其义务,则购房者并不能据此解除购房合同,但可依法请求开发商对由此所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 其次,若是开发商在经过催告后,仍然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履行相应义务,同时也未给出任何正当理由来解释延迟原因的话,那么此时购房者便有权解除购房合同,并且所有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都将由开发商全权负责。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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