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庆开发商延期交房怎么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面临房地产开发商延迟交付房屋的情况时,购房者可采取以下维权措施:
首先,购房者应当主动履行督促义务,向开发商明确提出尽快交付房屋的请求,同时寻求赔偿因延期交付而导致的超出规定日期的经济损失; 其次,若在收到催告通知之后的三个月之内,开发商仍然未能如期交付房屋,并且不能提供合理的解释,那么购房者便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退还款项,包括已支付的房款以及相应的利息,同时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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