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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预售合同应注意什么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当您进行商品房购置之时,必然需要接触并阅读商品房预售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以下几点问题需要特别引起关注:首先,务必仔细审查合同所涉及的所有证书是否完备。这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开工证以及销售许可证,俗称"五证"。其次,购房者应该要求开发商签署由房管部门统一印制的或者建设部推荐的合同文本,并且要确认代表开发商签字的人员是否为其法定代表人。如果并非如此,那么就必须审查此人是否持有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第三,在预售契约中,务必要明确约定违约责任,最好能够明确规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如果约定按照天数计算违约金,那么建议采用现行的违约金标准,即每日万分之四。第四,针对可能出现的争议,买卖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来解决,也可以选择仲裁或者诉讼的途径来处理。最后,有一些开发商在购房者支付定金后,未能成功申请到银行按揭贷款,此时他们往往仅退还购房款项,却不归还定金。然而,这种做法并不合理且不公正。因为并不是每位购房者都能够顺利获得按揭贷款。因此,建议购房者在与开发商达成的协议中明确约定,如果购房者无法得到按揭贷款,定金将如何返还,是否需要扣除部分费用作为手续费等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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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8: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