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中介代收定金合法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有中间机构取得了代为收款的授理权限,那么其代收定金的行为即是合法有效的举措。反之,如果该中间机构未获授权,那么在签署购房合同时,其代替交易方收取定金的行为便不具备法律效力。当客户选择直接与该中间机构缔结购房合同的情况下,该中间机构收取定金的行为则是合法且被认可的。在定金交付的那一刻起,定金合同即宣告正式生效。
法律依据: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房地产交易当事人约定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代收代付交易资金的,应当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划转交易资金。交易资金的划转应当经过房地产交易资金支付方和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签字和盖章。第二十五条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者与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二)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三)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四)泄露或者不当使用委托人的个人信息或者商业秘密,谋取不正当利益;(五)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六)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七)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八)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九)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十)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第二十六条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建立业务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业务情况。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保存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保存期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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