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苏州购房交定金怎么算钱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双方依照约定严格履行相关义务,则定金应当充作相应的交易款项或如数退还;倘若因自然因素或其他特殊情形导致无法签订商业合同,且这种情况并非由于任何一方之过失所致,那么此时定金即可予以退还;如果卖方方面无故出现违约行为使得交易无法持续进行,那么定金不仅可以全额退还,还可以给予两倍赔偿作为补偿;至于其他情形,定金均不得退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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