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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预售房合同备案怎么办理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1.申请流程:在申请人递交所需的申请材料之后,窗口受理人员会对这些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如果发现有任何缺失或无法处理的部分,将会向申请人开具一份《退件通知单》,连同所有相关资料一并退还给申请人。如若材料尚不完整,则会为申请人出具一份《补件通知单》,详细告知其在申请过程中需要补充的资料。
2.受理环节:当收到的材料符合法律规定且齐备无误时,窗口办理人员会为申请人开具一份《收件收据》,并将所有材料转交给审批科进行进一步处理。
3.初步审查:审批科的经办人员会对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填写一份《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表》。随后,他们会将这份表格以及所有相关材料呈报给科领导进行审核。
4.审核阶段:经过审批科负责人的严格审核,确认无误后,他们会在《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表》上加盖备案章。
5.领取凭证:最后,申请人可以凭借之前开具的《收件收据》,前往相应部门领取已经加盖了备案章的《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商品房预售合同订立后,应当按照规定向房地产经营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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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20:1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