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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买房有预售合同怎么办手续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1.申请阶段:申请人需向相关部门递交书面申请,并附上所需的各项证明文件。工作人员会认真审查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是否完整无误,若存在缺失或无法处理的情况,工作人员将会开具《退件通知单》,将所有资料完好无损地归还给申请人;而如果资料不够完备,则会出具《补件通知单》给到申请人,详细告知其需要补充的内容以及申请时应提交的所有资料。
2.受理环节:当收到符合法规且资料完整的申请材料时,工作人员会为申请人开具《收件收据》,并将所有材料转交给审批科进行进一步的审核。
3.初步审核阶段:审批科的工作人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填写《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表》。随后,他们会将审核完毕的材料呈报给科领导进行最终的审核。
4.审核确认阶段:经过审批科负责人的严格审核,若申请材料符合要求,便会在《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表》上加盖备案专用章。
5.领取阶段:申请人可凭借之前开具的《收件收据》,前往相关部门领取已经加盖了备案专用章的《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商品房预售合同订立后,应当按照规定向房地产经营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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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6:5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