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预售合同给我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请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份留给购买方。根据有关法规政策,在进行房屋买卖按揭业务时需要准备五份文件,包括一份由购买方自行保留、一份由出售方公司存档、一份用于向房地产管理局办理备案手续、一份由贷款机构存档以及一份在缴纳契税时使用的备份。然而,对于选择全额支付或者分期付款的顾客而言,所需的文件数量则为四份,同样包括上述的四种类型。在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时,购房者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准备齐全所需的全部证明材料,并与开发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共同签署购房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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