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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签了购房合同付了定金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购房者签订房屋认购书之后,若该认购书中明示了购房定金之条款,则此后关于认购书所涉及的购房定金处理事宜将依据以下四种情况进行区分:首先,倘若买方未能按照认购书所规定的时间与地点前来签署正式合同,便构成买方违约行为,此时定金应当被视为无效,且不得予以返还。反之,若是卖方面临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却未经许可擅自将认购房屋转售给他人,从而导致无法顺利完成正式签约,这便构成了卖方的违约行为,卖方需向买方支付双倍的定金作为赔偿。其次,若买卖双方均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依照约定正式签署合同,那么在买方履行其义务后,定金可以用来冲抵部分楼款,或者由卖方收回。然而,在双方履行正式合同的过程中,任何一方出现违约行为,都将适用“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的原则。再次,若买卖双方均未出现上述第一项中所述的违约行为,仅仅是因为对于预售(销售)契约以及补充协议的具体内容无法达成共识,最终导致未能成功签约,那么卖方有责任将定金全额退还给买方。最后,若在正式签约之时,其中一方对认购书中已经明确的条件,例如房价、房号、面积等进行了修改,从而导致签约失败,这种情况将被视为违约行为。若为买方违约,定金将不予返还;若为卖方违约,卖方需要向买方支付双倍的定金作为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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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17: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