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房产纠纷需要什么材料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地产纷争之诉讼所需提交的材料如下所示:
1.民事诉状案卷三份(法庭应当保留两份,另一份则于开庭期间作为证据使用); 2.附带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注意必须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均需复印清晰可见; 3.授权委托书一份(若由被委托人代理此案件); 4.证据材料共计三套(由于须提供两套给法庭,因此请在归档一套后预留一套以便开庭期间使用)。证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购房合同、购房款项发票、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如已取得)以及入住日期相关证据(例如入住通知书、入住预算清单、物业费用发票、产权证代办费用收据等,只需具备其中任意一项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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