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哈尔滨延期交房起诉案件有哪些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延期交房所引发的争议事宜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首先,对于购房者而言,其拥有法定的合同解除权。如果开发商未能按时完成房产交割工作,这将被视为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在经过合理期限的催促之后,若仍然无法得到妥善解决,那么当事人便有权解除该份合同。其次,开发商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当开发商未能按期交付使用房屋时,他们必须支付违约金或赔偿相关损失;而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并未明确规定违约金金额或损失赔偿额计算方式的情况下,则可参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或者由具备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进行评估,以此作为参考依据来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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