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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认诉讼过了时效怎么办
分类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解答
律师解析:
若超过法定诉讼期限,可采取以下几种补救措施:
1.设法促使债务人自行偿还债务。虽然超过了法定诉讼期限的债权,仅使得债权的强制执行力产生瑕疵,并不意味着其受领力及保持力的彻底丧失。如果在诉讼期限过后,债务人能主动与债权人协商还款事宜,债权人则有权接收债务人的还款从而实现对债权的满足;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清偿完债务之后,债务人不能再以债权已经超出法定诉讼期限作为理由,向债权人索要退还的财产。
2.尝试获得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就还款事宜达成共识。当双方当事人在超出法定诉讼期限后达成还款协议时,这通常被视为对该项债务的再次承认,债务人关于还款的明确表达可以导致诉讼期限的重新计算。
3.让债务人签署催收通知。债权人可以通过发送律师函来取得催收效果,这样能够导致诉讼期限的中断重新计算,并且不会因此而失去胜诉权。
对于诉讼期限中止的情况,需知:
在法定诉讼期限的最后六个月之内,假若因为存在如下障碍而无法继续行使请求权的话,那么此种情况下的诉讼期限将予以中止:
(1)遭遇不可预见的特殊事件;
(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缺乏法定代理人,或者假设法定代理人去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等;
(3)继承事件发生后,尚未确定继承人或遗产管理者;
(4)权利人受制于义务人或其他人;
(5)为了避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而采取的其他阻碍措施。一旦造成中止原因的因素得以消退,并且过去了六个月时间,那么诉讼期限将会届满。
对于诉讼期限中断的情况,具体可分为如下几种:
如果出现下列任一种情况,那么诉讼期限即会被中断,从中断的那一刻以及相关程序终结的那一刻开始,诉讼期限将会重新开始计算:
(1)假如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2)假如义务人表示愿意履行义务;
(3)假如权利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4)其他那些具有与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相同效力的其他情形。
此外,还有部分请求权可能并不受到诉讼期限规定的影响,例如:
(1)要求停止侵犯权益、排除妨碍、消除威胁的请求;(2)不动产权利人和登记的动产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3)要求支付子女抚养费、赡养费或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扶养费这类合情合理的请求;(4)其他所有不适用诉讼期限规定的请求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四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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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7:3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