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的定金不得超过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法定关于购买房产时所支付定金比率的相关要求如下,即定金的具体金额可由买卖双方在事先达成共识;然而,该定金的金额绝对不能超出主合同时所涉及的总价值的百分之二十,若超过这一限制,超过的部分将不被视为具有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金额如比预定金额高或低,均应视为对原先约定定金金额的调整和变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