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超过一年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日期交付房屋,则视为其违反了合同规定,有权主张相应的违约责任。在此种情况下,若开发商经买方书面催告后仍未在三个月内完成房屋交付且无合理解释者,买方将享有法定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同时任何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均应由开发商全权承担。倘若开发商经过买方二次书面催告后在三个月内成功交付了房屋,虽然买方不再拥有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但却有权力向开发商索取延迟交付期间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