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业厂房延期交房规定是怎样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屋,则视为构成违约行为,业主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主张其应负的违约责任。如开发商在收到书面催促后三个月仍未按期交付房屋且无正当理由者,买受人可依法行使法定解除权,同时所有因开发商逾期交房而导致的损失将由开发商全额承担;反之,如果开发商在接获书面催促后三个月内完成了房屋交付,尽管买受人无法行使法定解除权,但仍有权向开发商提出赔偿请求,以弥补其因开发商逾期交房所遭受的损失,具体金额为逾期交付期间的损失。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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