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房质量问题延期交付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如期交付房屋,便视为构成违约行为,买方可据此向其提出相应的违约责任追究。若经过书面催促后的三个月期限内仍未收到交付通知且无正当理由解释的情况下,买受人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解除购房合同,同时所有因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均应由开发商承担。但若开发商在经书面催告后的三个月期限内成功交付了房屋,则买受人将无法行使单方解除权,但仍然享有请求开发商对逾期交付期间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的权利。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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