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市房屋预售合同可以签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售合同具备强大且严谨的法律约束力,若其中任一方违反了这一预售合同约定的条款,那么,便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和责任。此类合同一般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同预购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在协商讨论后达成一致意见,进而明确约定,预售方将在约定的有效期内(也即有效期)将事先建造完工的商品房财产权转移给预购方。作为交换条件,预购方需向预售方支付一定金额的定金或者部分购房款项,并务必依照约定期限开始接收商品房。这种形式的协议被视为一种常见的合同类别,受到了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严格监管和规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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