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房合同是在自己手中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售合同具备着显著的法律约束效力,一旦任何一方当事人违反了这一预售合同,便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义务。所谓商品房预售合同,即是指商品预售方与预购方双方共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的协议文件,其中,商品预售方承诺在预订期间内将已经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无条件地转移至预购方手中,作为交换,预购方向预售方支付定金或部分购房款项,同时按约定时间接收所购买的商品房。这种协议形式属于目前普遍存在的合同类别之一,受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严密管控和系统规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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