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打官司流程是怎样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房产纠纷的诉讼程序如下:首先,当事人需要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房产证书以及相关的买卖合同,还有正式的申诉文件,前往房产所属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立案请求。然后,人民法院会根据是否符合法定立案标准来决定是否接受原告的立案请求。如果申请获得批准,人民法院将通知原被告双方,告知他们该案已经正式被受理。
接下来,当事人需要准备充足的证据材料以支持自己的说辞。法院也会给双方寄去通知,告诉他们开庭的具体日期和时间。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在开庭前的七个工作日内向双方发出开庭通知书。 最后,在开庭当天,当事人需要携带所有的证据材料以及其他必要的文件准时到达法庭,进行法庭辩论和质证环节。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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