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物管费由谁承担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需针对以下两种不同情况进行分析和讨论:首先是一种常见现象,即房地产开发商未能按照预定日期将房屋交付给业主们,且从未通过任何有效途径向所有业户发放过入住通知;在此情形下,业主并不负有缴纳物业管理费之义务。简而言之,物业管理费实际上是由业主在实质性地享有物业服务的过程中,向物业服务公司所支付的相应的服务费用。其次,另一种情况则是开发商已正式通知业主办理入住手续,自业主收到入住通知并着手办理之日起,物业费便随之启动收取。亦即若业主确实已经收到入住通知,但由于个人原因导致逾期未进行相关操作,即便尚未完成交房程序、尚未领取钥匙,物业费仍将按规定正常计算并收取。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41条?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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