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房子之间围墙产权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宅基地,其定义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于满足农户基本居住需求之目的,拨付予农户以供建设住房及小型庭院所用的土地资源。而“共墙”是指坐落邻近的双方皆拥有同一面墙体,或者其中一方拥有并与另一方共享之概念。就宅基地院墙产生的纠纷处理方式,具体步骤包括:1.首先,应优先通过当事人之间的协商进行妥善解决;2.若协商无法奏效,则可选择进行行政解决途径,即涉及侵犯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争议问题,应提交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制止并赔偿相关损失;3.若当事人对于相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持有异议,可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寻求权益维护。关于宅基地院墙纠纷的妥善处理过程,应遵循以下严谨流程:1.申请人依法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乡级人民政府递交书面申请;2.在此基础上,双方当事人需详细列举各自证据材料并陈述理由;3.工作人员会赴事发现场收集相关资料并进行取证工作;4.随后,将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根据实际情况制作书面调解书;5.若调解未能达成一致协议,或者在调解书送达前任何一方或双方均表示反悔,土地管理部门应立即提出处理建议,并上报人民政府作出最终处理决定;6.如对行政机关的处理决定仍有异议,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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