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置房的商铺转租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铺租赁转让纠纷通常可透过以下四种途径来予以妥善处理:和解、调解、仲裁以及诉讼。首先,应该提倡以公正无私,平等互利为原则,在双方私下进行友好协商,以期达成和解;若和解无果,则可寻求第三方介入,协助双方进行进一步的协商与沟通;若协商仍然无法达成共识,便需依据相关合同条款或当事人间的约定,请求特定机构进行仲裁裁决;若仲裁未能解决问题,最终可选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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