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海南退购房定金流程是怎样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房地产交易中定金退还事宜时,以下是通用的操作程序与规范:首先,如果双方都能严格按照约定行事,那么定金应当被视为交易价格的一部分或者直接予以退还;其次,若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例如自然灾害)导致双方无法订立正式的商业合同,且在针对协议以及其他补充协议的条款上,未能就具体内容达到共识从而无法签订合同,这并不应该由任何一方承担责任,此时定金便可得到全额退还;最后,如果卖方单方面违反了合同规定,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那么定金也可以得到双倍的退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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