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购房合同有什么内容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售合同应明确载明买卖双方的各项必要资料,其中包括双方的名称、地址以及联系电话等基础信息。同时还需注明预售商品房的详细信息,例如房型、面积、楼层以及其他相关的建筑指标等。此外,关于价款以及付款方式也需在此部分详述,确保交易的透明性和公正性。关于房屋的使用性质也需要在合同中予以明确规定,以便交易双方严格遵循法律法规执行。至于买卖双方所拥有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则是保证交易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措施。最后,针对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形,合同中必须明确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对于可能产生的争议,合同中也应明确规定解决途径,以确保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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