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买房与中介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房过程中产生与房屋中介的矛盾与纷争之际,您可选择前往中介公司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工商所以及房地产管理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处理。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对此问题在七个工作日之内进行内部协调并通知处理结果。若投诉协商无法妥善解决争议事项,则须依据二手房买卖合同中所规定的仲裁机构作为第三方介入仲裁程序。对于仲裁最终裁决结果仍感不满的一方或多方当事人,你们将有权利向其所在区域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进而启动司法审判程序。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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