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视居住六个月后,会有什么相应的过程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定的最高限度内,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若在该时限到期之际且案件调查工作仍未完成,则有可能将其转变为取保候审或逮捕等更为严格的强制措施。 然而,若案件调查工作已经圆满结束,那么根据具体案情,可能会将案件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或者直接予以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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