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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宣威房产纠纷怎么处理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1.调停。指由第三方机构出面,通过公正公平的方式促使争议双方坐下来磋商,从而化解纷争并达成共识的一种方法。在我国,大量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如村民委员会及居民委员会都设有相应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负责处理各种类型的民间矛盾冲突,自然也包含了房地产纠纷的调解工作。
2.仲裁。当房地产纠纷产生时,当事人有权向仲裁机关提出申请,请求其居中裁判,明确事实真相,划分责任归属,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最终裁决。仲裁作为一种准司法性质的活动,其裁决具备法律约束力,当事人须严格遵守并履行。
3.诉讼。这是指依照法定程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期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房地产纠纷的一种手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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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21:3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