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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购房定金还给我要怎么申请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当许多购房人士在购置房产的历程中,往往会遭遇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认购协议并且预先支付定金的情况。倘若购房者已然支付了定金,然而过后又改变初衷决定放弃购买房产,那么这笔定金又应如何恰当退还呢?实际上,假如存在以下几种状况,那么购房者便有权寻求定金的归还:首先,假如开发商以购房者未能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共识为由,致使双方无法签署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此时定金理应予以退还;其次,若因开发商证件不全等原因导致销售房屋的行为无法进行,开发商也应将定金如数奉还;最后,若开发商与购房者在签订的认购协议中明确规定了定金退还的条件,且该条件得以满足,那么购房者便可向开发商索取相应的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第十九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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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31 1:4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