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代着延期交房怎么解决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面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能按时交付房产的困境,对购房者而言,往往会感到迷茫和无助,不知如何有效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首当其冲的措施是,购房者应积极主动地尝试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解决问题。值得一提的是,购房者可以联合起来,共同参与到与开发商的谈判中去。通过协商这一途径,若能达成共识,双方可签订具体的协议,白纸黑字记录下来。然而,若协商无果,业主务必考虑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以便发起诉讼,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业主有权利向开发商索取因延期交付而产生的违约金。此外,若发现符合法定解除购房合同的情况,业主还可依法申请撤销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退还所有款项以及相应的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第十二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第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