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卖房屋买卖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产生了关于房屋买卖方面的纠纷,既可遵循我们所约定的各项条款中所确立的解决途径进行处理,也可透过双方的协商拿捏。在大多数情况下,房屋买卖合约都明确规订了解决纷争的方式,即通过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或是向特定的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请求两种途径来进行处理。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所设定的内容,该条款明确指出,凡是涉及公民彼此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之间相互之间由于财产关系以及人身关系引发的民事诉讼,均依照这部法律的相关规定来执行。此外,我们还需要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第四条规定内容,这一条文明确表示,如果当事人选择以仲裁的方式来解决纠纷,必须是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同时还要提供相关的仲裁协议作为证据。倘若在未签订任何仲裁协议的前提下,单方面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将不会予以受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仲裁法》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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