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贷款买房房屋预售合同可以签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开发商具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并与购房者就相关事宜达成共识之际,可正式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关于签约的确切日期,由双方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自由协商决定。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严格的行政许可制度。凡欲进行商品房预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先行向房地产主管部门提交预售申请,经审核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方可实施相应行为。如果未能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则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商品房预售活动。同时,该法规第九条明确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商品房预售时,有义务向购房者展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原件。此外,售楼广告及说明书中亦须注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批准文号。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第九条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承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售楼广告和说明书应当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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