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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一方独有房产纠纷怎么处理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绝大多数情况之下,当事人有权利直接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请求确认相关的处分行为无效。然而,倘若涉及到第三方以善意之举购得房产,且支付了公平合理的价款并且已经依法办理了不动产登记手续,则另一方要求追回该处房地产的主张将无法得到人民法院的认可和支持。在此种情形下,受害人仅能在夫妻双方离婚的情况下,向其擅自进行财产处置的配偶提出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第二十八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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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3:5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