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嘉兴房产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地产纠纷问题可由公民选用以下三种方式进行妥善解决:首先为调解制度,即指在第三方主持的过程中,纠纷各方通过自发商议,消除争议点,达成友好和解的局面。在我国基层民众组织如村民委员会及居民委员会内均设有专门针对民间纠纷的调解机构——人民调解委员会,包括对于房地产纠纷亦提供适配的调解服务。其次是仲裁途径,当事人们可在房地产纠纷发生之后,申请仲裁机关秉持公正立场查明相关事实细节,明晰纠纷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并据此做出决定。仲裁作为一种类似于司法程序的非诉讼解决机制,其所做出的裁决具有可强制执行的法律约束力,各方当事人需严格遵守。最后是诉讼手段,即依照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以此来解决房地产纠纷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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