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归哪个管理局管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日期交付房产,则被视为构成违约行为,您有权维护自身权益并提出相应的违约责任追究。如果开发商经过合理催告在三个月之内仍无法按时交房且无法提供充分理由进行解释,那么作为购房者,您有权选择解除该份房屋买卖合同,同时所有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将由开发商全权负责承担。然而,如果开发商在经过催告后能够在三个月内如期交付房产,那么作为购房者,您将无权选择解除合同,但仍然有权利向开发商索取因逾期交付而导致的经济损失赔偿。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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