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认购房产定金能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屋购买之定金在符合特定条件时,是享有退还权利的。如果买卖双方严格按照预先签定的协议执行,那么定金应当被计入学费或退回到买家手中;若因不可预见之因素使约定无法顺利进行而非由哪一方承担主要责任时,定金也有权利被予以全额退还;然而当卖方由于主观原因单方面违反合约导致交易未能落实时,定金可获得双倍返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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