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延期交房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开发商若未能按照约定按时交付房屋,即可被视为构成违约行为,购房者有权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针对此类情况,如果经过书面通知催促后,开发商仍无法在三个月内交付房屋且无合理理由进行解释,那么购房者便可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然而,若开发商在收到书面通知催促后能够在三个月内如期交付房屋,则购房者将无法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但仍然可以向开发商提出赔偿请求,以弥补因逾期交付而导致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