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徐州延期交房赔付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延迟交房情况下,赔偿标准规定,应根据违约天数,每日按买卖总额的万分之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如有当事人以约定之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降低之,其降低标准应为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的30%为准;若以约定之违约金过低,未能弥补其所受损害为由请求增加之,其增额应以实际违约所致损失为参考来确定。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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