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梧州购房定金不退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购房定金需予以退还或无法退还的情况下,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以有效解决问题:首先,作为买方当事人,您可尝试通过与出卖方进行友好协商来解决退还定金事宜;其次,您也可以考虑寻求消费者协会(简称“调委会”)的协助,由其出面进行调解并妥善处理相关事宜;此外,您还可以选择拨打全国统一的消费维权热线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最后,若以上途径均未能奏效,您仍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对方返还所收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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