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交定金找哪个部门退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您有权寻求与销售部门进行协商,以期能够达成关于退还定金的协议。定金是指在签署合同或履行相关义务之前,预付给另一方一定额度的资金或是用于替代现金支付的其他资产作为担保的行为。在这个过程中,支付定金的一方被称之为定金支付方,而接受定金的一方则被誉为定金接受方。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双方可以就定金的交付方式以及其作为债务偿还保障的效能作出约定。在债务得到完全履行之后,定金应作价算入相应价格或予以返还至定金支付方手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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